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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波兰使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工作情况通报及登记备案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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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0-1-28 17:57:32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近期,国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形势严峻,习近平总书记对防控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党中央、国务院作出一系列重要部署。为确保在波兰中国公民人身安全,近期驻波使馆开展了一系列应对工作。一是及时发布领事提醒,通报疫情并提出防控建议;二是使馆办公室、经商处、科教处分别对口联系在波华侨华人社团、中资机构(企业)及在波留学、任教和孔院人员,确保有关防控措施得到落实;三是及时联系波边防总局、华沙机场等部门,了解波方对中国公民入境采取的有关措施。


中国驻波使馆再次提醒在波中国公民根据使馆建议积极采取防范措施,并就有关要求进一步明确如下:

一、请各华侨社团、中资企业、学联等及时通知已返回国内人员加强防护,避免感染。如已在湖北等疫区,建议其暂缓返波。可待有关地区出入恢复正常后再作安排。请相关企业、机构对本单位员工工作作出相应安排。

二、以下三类人员返波需向驻波使馆或驻革但斯克总领馆即时登记备案:1、2019年12底以来曾前往或经停湖北人员;2、近期在国内与湖北等疫区人员有过密切接触人员;3、抵波两周内出现发热、咳嗽、无力等症状人员。

登记备案办法:请在波侨团及非公企业向使馆办公室登记备案(联系人:王占杰,联系电话:0048-506957563),中资企业等因公派驻波企业、机构向使馆经商处登记备案(联系人:王音音,联系电话:0048-662212551),在波留学、任教及孔院人员向使馆科教处登记备案(联系人:何娟,联系电话:0048-501774315),驻革但斯克总领馆领区人员向驻革但斯克总领馆登记备案(联系人:杜铭,联系电话:0048-515290066)。

登记备案内容为:姓名、性别、年龄、国籍、证件号码、国内出境口岸、国外入境口岸、出境时间、出境航班号、健康状况、联系电话、产生症状、可能病因及在医院接受治疗等情况。

三、波有关部门已在华沙入境口岸采取相应措施,请返波中国公民在机场口岸积极配合波方有关要求及检查。来自或途经疫区或疫情较重省市返回人员,为确保自身及他人安全,建议进行为期两周的居家隔离观察,不外出、不上班、不上学、不参加聚会。

四、如有侨胞出现类似疫情症状,请立即就医并通知中国驻波使领馆。波境内医疗急救电话:0048-999;救护车服务:0048-112;华沙市传染病院电话:0048-22-3355261,3355265,3355330(医生);波内务部医院电话:0048-22-5081510;华沙市警察总局值班电话:0048-22-6210251。中国驻波使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48-506957563;中国驻革但斯克总领馆领事保护与协助电话0048-515290066。

五、请旅波侨胞经营的旅行社尽可能暂停接待来自疫区人员、旅行团及各类团组,注意加强自我防护。

六、请通过正规渠道关注疫情报道,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

七、其他紧急联系方式:外交部全球领事保护与服务应急热线(24小时)+86-10-12308或+86-10-59913991。

祝各位同胞在波平安、顺利!
                                                                                            中国驻波兰使馆
                      2020年1月27日

信息来源:中国驻波兰大使馆微信公众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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